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根据《中国中医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暂行办法》,现将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即日起至5月28日,接受应届毕业生个人申请(不含外国留学生、港澳台生、在职攻读学位或委托培养研究生)。请将申请表递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部门。
申请人须如实申报材料。弄虚作假、谎报成果及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者,将给予通报批评,并取消其申请资格。
二、研究生培养单位请根据《评选暂行办法》(附件1)和评选推荐名额(附件2)组织评选推荐。评选推荐名单应予公示,并请于6月11日前将结果报送我院学生处。
三、报送材料:
1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单(附件3)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;
2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(附件4)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。
四、我院对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者给予奖励,并择优推荐参评北京市市级优秀毕业生。
联系人:林亭秀 国 华
联系电话:010-64089467、64089469
电子信箱:xsc3390@126.com
附件:1. 中国中医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暂行办法
2.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
3.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单
4.优秀毕业生申请表
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
2018年5月22日